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加强工会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经严格考察和综合评估,拟新聘任其米多吉(男,藏族,现为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白旦曲旦(女,藏族,现为市总工会基法部工作人员)为本委兼职仲裁员。此次聘任工作完成后,我委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办〔2022〕96号)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定期培训、案件评查、当事人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兼职仲裁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管理,做好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确保我市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为推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本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山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
山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