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认真做好元旦、春节、藏历年
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藏历年前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使广大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使各类劳资纠纷投诉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认真排查拖欠隐患。根据区、市两级元旦、春节、藏历年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藏薪联字〔2016〕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责成相关部门及12县(区)人社局就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集中力量加强对欠薪高发行业的检查力度,采取深入施工项目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拨付情况,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隐患的及时进行预警,监控其工资支付情况,对建筑、公路桥梁、水利等用工密集型施工企业实施了动态监控。
12月份以来,全市共出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48人次,监督检查各类用工单位82家/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5份,督促用工企业补签劳动合同71份,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政策咨询人数165人次。
二是妥善处理投诉案件。针对前来投诉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出现拖欠原因,详细掌握案件原由,积极开展受理案件跟踪调查工作,通过与项目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及时稳妥进行调处。同时,针对受理投诉案件中劳务承包自然人涉及拒不支付或欺诈、携款藏匿等嫌疑案件,认真进行跟踪调查,采取询问笔录及下达法律文书等途径,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移交至司法部门,将各类劳资纠纷投诉案件得到了有效处理。
12月份以来,在全市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共处理劳资纠纷案件96起,共为945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789.9万元。欠薪投诉案件的及时处理,从源头杜绝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也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