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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山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2025/03/28 1.5w 阅读 444 点赞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70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藏党办发〔2021〕31号)、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藏政发〔2023〕 3号)、文件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山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拟以市民政局的名义印发各县(区、市)执行,现再次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于4月3日下午18:00前反馈市民政局救助科

联系人:欧珠旺姆  联系方式:13638933777

联系地址:山南市湖南路12号民政局2楼社会救助科

附件:《山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