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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区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职能划转和业务移交的公告

2026/01/08 7.9k 阅读 239 点赞

关于西藏自治区区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职能划转和业务移交的公告

发布于:2026-01-08 09:46:46来源:区人社厅

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整体效能,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统一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自治区区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职能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划转至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自移交之日起,失业保险金申领、领金人员代缴医保(生育)、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等失业保险各项业务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受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91-6845791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