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多举措促进社会保险上水平
今年以来,山南市人社局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坚持全面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工作重点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多措并举,实现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高增长。
一是突出扩面征缴,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实施全面参保登记计划,制定山南市全民参保入户调查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2016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322467人次,较2015年增长3.8%,其中: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1351人、54183人、14700人、26401人和25832人,参保率均达97%以上;征缴保费40728.38万元。
二是坚持公平普惠,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认真执行自治区制定的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为1%;根据自治区提标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月人均140元提高到150元。同时,按照山南市“十大民心工程”,继续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地方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给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20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标准持续降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稳步提高,特殊门诊病种数量不断增加,“两定机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负担切实减轻。2016年,全市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36232.92万元,同比增长8%,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三是严格服务管理,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积极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培训工作,“两定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和规范;认真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通”信息服务平台和通存通兑业务,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寄送服务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对现行政策的知晓率和办事效率,确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划化要求,建设完成规范的山南市社会保险档案室,社会保险管理不断完善;建立完善防范欺诈机制,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和清欠力度,认真执行《山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推进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