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南市人社局始终将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事业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四个强化”,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逐渐规范化、正规化。
一是强化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学习,系统学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提升业务水平,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狠抓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工伤保险政策培训班,学习先进经验,共同研究探讨认定鉴定疑难案件;扩充队伍,配备3名专职人员,并在调查取证案件时随时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科抽调执法人员配合工伤取证。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工伤预防。利用招聘会、下乡走访和调查取证等机会,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宣传《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切实提高企业、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各自职责任务,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伤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以便及时救治受伤职工、保存工伤证据资料、申报工伤认定。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18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
三是强化认定程序,确保依法行政。做到“准”。严把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关,认真审核工伤认定申请,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提前介入现场调查取证,确保认定准确;做到“快”。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及时调查取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做到“细”。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现场旁证人员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深入细致的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努力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受理工伤认定57起,其中,认定49起,正在调查举证8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11人次;行政复议2件(两件均维持工伤认定决定)。
四是强化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实施鉴定办法。制定《山南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实施意见》,为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奠定基础;扩大保险覆盖面。实现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2017年我市新增473家企业,5263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引导走司法程序。对不符合条例和鉴定标准的,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信访人员走司法程序或再次鉴定程序;转变认定鉴定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将观念转变到以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和帮助职工搜集工伤证据上,按照就高原则照顾伤病职工。